卷七:秦 第十章 焚书
卷七:秦 第十章 焚书 (第2/2页)当秦始皇把周青臣和淳于越的言论交给李斯处断,李斯马上心领神会,选好了立场,开始了下面这段著名的发言:“同志们,时代变了。陛下开创了丰功伟业,迂腐的读书人怎能理解。淳于越说的是之前的事,周王室已被大秦所灭,他们有什么值得效仿的?你们这些读书人,不干些切合实际的事,还拿以前说事,批评现在的制度,这就叫瞎哔哔。”
李斯顿了顿,转而向秦始皇跪拜,说道:“李斯斗胆向陛下建议,如有不妥之处,甘受死罪。以前天下混乱,诸侯并起,读书人喜欢称道古代,批判当下,通过耍嘴皮子来证明自己的学术信仰。如今天下一统,这些读书人仍然私下玩自己的那一套学说,上班的时候乱说,下班了也乱说,在我看来他们不过是沽名钓誉之流,只是为了再君主面前表现自己。这种情况一定要禁止,不然上则威胁到陛下的权威,下则结党营私,混乱超纲。”
秦始皇听了很满意,李斯这家伙果然是个明白人,秦始皇问李斯:“这要怎么禁止呢?”李斯说:“把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烧了,就留下我们自己的。《诗》、《书》等百家书籍都由国家图书馆统一管理,民间不得私自持有。除了医药、农耕这些科学书,民间的百家书籍三十天内送到官府烧掉,超过时限的受墨刑。以后有人敢私下议论百家学说的,当街问斩。敢以古非今的,灭他全族。官员知情不报的同罪。以后想要学习可以,只准到官家来学,只开设法律专业。”
秦始皇非常赞同,说:“就按丞相说的办。”就这样,焚书运动开始了。李斯的目的其实很明确,就是国家垄断学术,统一思想,构建标准的价值观,扼杀所有危害政权的思想。这是一种单纯的政治手段,并不是为了发扬法家故意针对其他学派。
从定罪量刑就可以看出统治阶级的态度,私下持有书籍不拿去烧毁,只是墨刑,在额头上刺字罢了,但你拿出来议论不行,更不能说国家制度的坏话,那是要灭全族的。焚书运动对文化固然是一种破坏,但没有那么严重,只不过对读书人来说,太伤自尊了。秦之后儒家作为主流学派,自然对秦始皇焚书一事口诛笔伐,添油加醋。